黟县:通报十二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酒驾醉驾问题
1.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主任科员齐朝阳赌博问题。2022年8月,齐朝阳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2月,齐朝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民警田译凡赌博问题。2022年10月,田译凡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3年1月,田译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黟县碧阳初级中学教师朱永辉赌博问题。2015年12月,朱永辉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8月,朱永辉再次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3年1月,朱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渔亭镇下阜村党支部党员汪建辉赌博问题。2019年3月,汪建辉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2月,汪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柯村镇胡门村党支部党员黄小苟赌博问题。2022年3月,黄小苟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9月,黄小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县人民医院内科护士长陈賸宪酒驾问题。2022年7月,陈賸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0月,陈賸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人民医院内科医生温己鹏醉驾问题。2022年1月,温己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检察机关对温己鹏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2月,温己鹏受到记过处分。
8.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业务负责人尤金平醉驾问题。2022年10月,尤金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2月,检察机关对尤金平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2月,尤金平受到撤职处分,并降低岗位等级。
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人员陈光辉醉驾问题。2022年5月,陈光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7月,检察机关对陈光辉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1月起,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
10.宏村镇塔川村党支部党员卢德明醉驾问题。2022年9月,卢德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0月,检察机关对卢德明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2月,卢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宏村镇泗溪村一心党支部党员韩耀斌酒驾问题。2015年11月,韩耀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8月,韩耀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2月,韩耀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西递镇叶村第二党支部党员余永良酒驾问题。2022年7月,余永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9月,余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