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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通报六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赌博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07 15:49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1.县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二级主任科员卢国庭酒驾问题。2021年12月24日,卢国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卢国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徽黄旅游集团景区党支部党员沈学军醉驾问题。2021年11月19日,沈学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1月,黟县人民检察院对沈学军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4月,沈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黟县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张涛酒驾问题。2017年8月16日,张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0月31日,张涛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4月,张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洪星乡长春村党支部党员徐宏峰醉驾问题。2021年11月8日,徐宏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2月,黟县人民检察院对徐宏峰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3月,徐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碧阳镇郭门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吴海翔醉驾问题。2021年8月4日,吴海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2月,吴海翔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黟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3月,吴海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美溪乡美坑村党支部党员李成林赌博问题。2022年1月10日,李成林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李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