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一是巡察反馈会后,
中心党组于3月22日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反馈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成立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3月28日、6月15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二)细化整改举措,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了《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二是针对反馈问题,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各股室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逐一细化、落实到位,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抓实整改过程,确保整改成效。一是党组书记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整改率先垂范,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协调解决,确保问题核查清楚、整改到位。三是各股室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对照整改台账,强化日常督察,逐项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领域重要讲话精神有落差,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欠缺”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全面,运用新时代文化遗产理论推动日常工作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理论学习,2名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在4月18日的党组(扩大)会、6月15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分别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在6月15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班子成员围绕古民居保护开展研讨交流,提出完善制度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提供维修技术咨询、争取各类保护资金、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内生动力等6条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针对“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
(2)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4月23日和6月5日相继2次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共同召开文化遗产和文物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通过文物和文化遗产专题会议、文博网络学院视频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目前已结合第一次遗委会制定遗委会年度工作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中的作用,推动下步工作。充分发挥联动协调作用,开展遗产地古民居维修检查督查3次,消防安全检查3次,发现隐患7处,全部整改到位。结合遗产日协调宏村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1次,提升了消防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3)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文物和文化遗产专题会议、文博网络学院学习《文物法》和文化遗产理论知识,提高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与长三角地区谋划开展遗产地交流活动,与世界文化遗产地福建龙岩管理单位交流好的经验做法,为苏州园林监管中心推荐体现我县西递宏村世界遗产价值的书籍文本,积极开展遗产地交流互动;开展研究工作,调研并编写《2023文旅融合新发展典型案例:走文旅融合新路径 书诗和远方新篇章》《加强保护管理 促进融合发展(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共享发展案例)》。二是与县文旅体局联合开展5.18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宏村为村民开展了“文化遗产(文物)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解读”知识讲座,在西递开展“文化遗产宣传进万家”活动,提高广大村民及业主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水平和保护自觉性。
(4)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6月5日通过文博网络学院学习《科技赋能 创新重塑--数字文化遗产潮流中的文化遗产新生》等课程,提高干部职工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知识面。二是对原有数据进行了核对,按照遗产要素分门别类,已完成现有数据库的完善和整理。三是已向市文化旅游局编报《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案例研究》专著数据库建设项目,申报经费20万元。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不足”问题。
(5)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七个纳入”制度落实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在5月18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党的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感性。二是在5月31日的党组(扩大)会上,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并于每月15日前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表,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4月23日、6月5日相继召开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专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意识形态管理基本知识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要求大家提高政治敏感性和网络信息鉴别能力。三是在4月2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认真剖析,查找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温差,作风建设有不足。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党组书记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和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压实责任。二是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黟县遗产事务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根据各股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情况,4月7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等人员开展廉政谈话;4月15日、17日,分管领导与各股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5、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7)主动进取精神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6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点评,提高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党组书记作自我剖析分析症结,作出表态。二是制定中心2023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股室人员分工职责,定人定岗,压实责任。三是制定股室工作计划和倒排工期表,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8)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办公室对2023年1月到5月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并举一反三,对2023年1月到5月考勤考核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问题。修改完善《黟县遗产事务中心考勤考核及请销假制度》并纳入《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制度汇编》,4月18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二是对干部职工上班及请销假执行情况开展排查,目前,均能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三是在6月2日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中,主要领导对未向组织部履行请销假报备手续的人员进行专门谈话提醒。
(9)文件制发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公文收发制度》并纳入《黟县遗产事务中心制度汇编》。同时举一反三,对2023年1月到5月的收文情况进行检查,暂未发现问题。二是在6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中,主要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谈话提醒,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6、针对“党组意识不强”问题。
(10)存在党政不分、以政代党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4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修改完善《县遗产事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于4月18日党组(扩大)会上研究通过。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党组成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党组表决权利。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1)党组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不够,通过党内生活检视问题、自我纠偏的政治自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亲自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4月18日的党组(扩大)会上,党组书记就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研究部署,于4月21日顺利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班子成员对2020年至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1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存在大篇幅复制粘贴,两个年度的民主生活对照材料存在雷同。同时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梳理,存在谈话内容个性化不足,内容相似等情况。三是结合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状态等,4月6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所在支部的党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4月7日,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避免谈话流于形式。四是在6月2日的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对存在的对照检查材料大篇幅复制粘贴和雷同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并向大家作出表态,确保今后不出现类似问题。
8、针对“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2)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未彻底转变,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基础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日常工作,要求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遗产地、包保屏山村开展调研走访,落实乡村振兴、督查检查、遗产保护等工作。二是在4月18日的党组(扩大)会上,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遗产事务中心2023年度工作计划。三是4月18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做到了全体党员全覆盖。四是在4月18日的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党务工作者提出了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党务公开,提升工作能力。
9、针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13)上次巡察反馈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4月7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等人就履职履责情况进行了谈心谈话;4月15日、17日,分管领导与其他党员同志就履职履责情况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大家提高自我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二是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月主题党日等,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认真学习意识形态“七个纳入”的重要作用,在4月23日和6月5日的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专题会上,主要领导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要求大家加强遗产地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排查。已组织开展古民居维护利用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工作,目前未发现问题。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理论水平,筑牢责任意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义,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的能力。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首位。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密切配合,从全县发展的角度扎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工作。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运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教育、合作交流等职能职责,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结合整改工作,按照整改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并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后期工作谋划部署,结合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将整改的举措和力度一体化推进,确保整改的成效落实落地。
(三)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9个问题13个具体事项,倒查制度缺陷,尤其是制度失效、制度漏洞等问题,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发现有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我中心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等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2550;邮政信箱: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直街52号黟县世界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办公室,邮编:245500;电子邮箱:yxycswzx@163.com。
黟县世界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党组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