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4月3日至5月17日对宏村镇所辖雉山村、屏山村、龙江村、大同村、泗溪村、塔川村、金家岭村、汤蜀村、星光村、际村村、古溪村、朱村村等12个村开展联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宏村镇雉山村、屏山村、龙江村、大同村、泗溪村、塔川村、金家岭村、汤蜀村、星光村、际村村、古溪村、朱村村等12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开通信访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二维码,接受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窗口:宏村镇文化站一楼;
(二)举报信箱:共设13处,(1)宏村镇政府办公楼门口;(2)宏村镇雉山村、屏山村、龙江村、大同村、泗溪村、塔川村、金家岭村、汤蜀村、星光村、际村村、古溪村、朱村村等12个村委会门口
(三)电子邮箱:yxxwdexcz001@163.com;
(四)举报电话:1815596352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