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对黟县宏村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对宏村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宏村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宏村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等。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信来电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点: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奇墅仙境大酒店3201号房间;
(二)举报箱地点:1.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奇墅仙境大酒店入口100米主楼左侧处;2.黄山市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门口左侧处;3.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宏村村村委会门口左侧处。
(三)举报电话:18155911735;
(四)电子邮箱:hsxc4z@163.com;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4日止。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