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黟县县委批准,黟县纪委监委决定对程大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大亮在担任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经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黟县县委常委会批准,2019年9月程大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