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0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盯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不精准
1.针对“高龄补贴发放对象动态监测不到位,存在应停未停、应享未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数据比对核实,15位已去世老人中11位超发资金已追回,4位未超发;漏发2位老人中1位已按时发放到位,1位漏发的已于2025年10月28日补发到位。二是2026年1月14日,向县人社局、卫健委、公安局发《关于建立死亡人员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的函》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向各乡镇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死亡人员月报告制度的通知》。三是印发《关于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进高龄津贴“免申即享”的函》,对享受城乡居保、机关保、离退休人员中满80周岁人员进行数据比对,查找出漏发人员24人,已完成资金补发。四是通过数据比对,获取2026年度内满80周岁老人数据504条,便于乡镇开展“免申即享”数据核实。2026年1-4月份主动服务104人次。五是2025年12月10日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老年助餐机构设置不科学
2.针对“设置老年食堂(助餐点)未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导致挂牌未运营、就餐人数过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11月以来,通过实地查看和调取信息系统数据方式,对全县老年助餐服务网点运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查,全县8个在营的老年助餐网点,除泗溪村老年食堂未提供服务外,其他均正常营运。我局就泗溪村老年食堂现状向泗溪村委会提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服务宣传的意见建议。二是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4日对北街老年餐厅、郭门社区助餐点开展现场检查指导,要求运营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老年助餐公益形象。三是泗溪村、三合村老年食堂制定恢复方案,预计6月份恢复老年助餐服务。
(三)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发放不合规
3.针对“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3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民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深化对老年助餐服务思想认识,确保一次性建设补助规范发放。二是12月10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具体经办人认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工作要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对2022年以来老年助餐服务政府支出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助餐补贴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助餐补贴存在应停未停现象,已进行违规助餐补贴追缴。四是结合2022年以来老年助餐服务实际情况,对2023年印发的补贴方案进行重新修订,更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有效运行。
二、紧盯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险参保机制不合理
4.针对“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床位数核定不够科学,长期为闲置床位投保造成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投保的3所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床位运营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最大接纳人数对备案床位数进行调整,由218张床位调整为188张,以更精准的床位数进行投保。二是2025年12月13日与承接服务的县人保财险对接,明确投保床位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福函﹝2014﹞398号)执行,按照养老机构备案床位数进行投保,新的保单按照调整后的188张床位投保,做到合理有序落实参保工作。
(五)财务监督管理不严格
5.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乡镇在三资账户设立特困人员供养金专账。宏村镇政府将85万元入账三资账户专账,柯村镇政府于2025年5月28日将追缴回的违规外借款项,落实专款专用。二是2026年1月19日,组织各乡镇对特困供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资金使用问题。三是制定《黟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针对“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19日印发《黟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报销管理。二是将特困资金使用纳入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范围,计划于2026年9月进行检查。
7.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碧阳镇政府对应收账款进行追缴,剩余款项因借款人已死亡无法追回进行销账处理。二是2025年12月31日组织职工学习《安徽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使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进一步掌握,以利于下步资金监管。三是制定《黟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2026年资金检查计划安排于9月进行。
(六)农村幸福院作用发挥不充分
8.针对“农村幸福院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15日向碧阳镇等7个存在问题的乡镇发出整改通知书,赤岭村等3个农村幸福院已恢复场所养老服务属性,同川村等12个村结合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向外开放。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情况排查,2021年以来新建的27个农村幸福院存在运营资金短缺、服务队伍缺失、服务内容单一等实质性问题,为下步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三是出台《黟县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实施办法》,支持村集体健康运营农村幸福院,对符合条件经绩效考核良好的农村幸福院给予1-3万元“以奖代补”经费。四是制定《黟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农村幸福院日常管理。目前,登记备案的29个农村幸福院已定期开放,服务辖区老人。
(七)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短板
9.针对“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柯村镇三合村老年食堂按食品留样制度要求进行48小时样品留样,2025年6月18日渔亭镇团结社区老年食堂工作人员重新办理健康证件。二是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5日、2月14日、3月3日,对我县养老机构开展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督查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宏潭乡养老服务中心对检查指出的厨房“三防”措施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安装了纱门纱窗。宏村镇养老服务中心中餐和晚餐每餐烹煮软、硬饭供老人选择。三是结合老年助餐网点运营情况检查,核实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健康证有效性,证件均在有效期限内,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四是2026年3月24日制定《黟县养老机构陪餐制度》,安排民政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与养老机构老人同吃,监督养老机构餐食和收集老人建议。目前,已累计陪餐2次,养老机构伙食安排合理,老人基本满意。五是2025年12月25日,局主要领导对黟县养亲苑负责人就安全事项和服务质量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7日,向消防维保服务商发出提示函,要求服务商按照双方协议,履行工作职责。2025年11月27日和12月23日,两次向黟县养亲苑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二是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6日、2月14日、3月3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开展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保证机构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制定《黟县养老机构运行奖补绩效考核办法》,将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促进养老机构创新安全管理。
11.针对“施工安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6日,向黟县养亲苑下发安全工作提示函,要求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要求和防范措施、防范高空坠落等施工事故发生。二是2025年12月31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等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体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三是2025年10月10日联合住建、应急部门对碧阳镇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个,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目前,施工对3个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保证安全施工。
(七)家庭托管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
12.针对“家庭托管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3日,联合消防及属地乡镇、村对叶梅兰户进行安全检查,指出缺少灭火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等问题,该户已对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通报函,提示依法监管。二是2026年3月9日,组织乡镇开展家庭式养老服务排查,暂无新增家庭式养老。三是增加正规养老床位投放,2025年11月7日,碧阳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开始施工,该项目将新增养老床位18张,已于2026年5月投入运营,有效缓解“一床难求”局面。
三、紧盯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八)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质量不高
13.针对“专业人员紧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5日约谈四个养老机构负责人,要求逐步增强护理队伍建设,黟县养亲苑在制定2026年用工计划时,计划新增护理人员2名。二是2026年5月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护理技能培训,组织培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试。三是制定《黟县养老机构运行奖补绩效考核办法》,将护理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对不符要求的扣减考核分值,依据分值发放政府床位运营补贴,督促运营方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
14.针对“护理型床位使用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5日局主要领导约谈特困机构实际运营方黟县养亲苑主要负责人,强调高效利用护理床位,运营方现已调整床位,目前实际使用的护理床位7张,后续将继续床位调整工作。二是制定《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制度》,以查促改提升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机构运营行为。三是2025年12月30日,为宏村镇养老服务中心护理专区开通有线数字电视、安装电热水器,改善护理生活服务设施,使老人愿意住、住得下。
(九)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合理
15.针对“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10日责令适老化改造具体经办人做出书面检查,正确认识指出问题,制定下步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制定《黟县采购项目询价办法》,完善项目采购询价机制,杜绝价格虚高问题。三是制定《黟县民政局招投标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股室、财务人员的各自责任,强化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监管。
(十)老龄办工作机制不健全
16.针对“老龄办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5月印发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名单和职责分工文件。二是建立县老龄工作交流QQ群,加强县老龄委成员单位间工作交流。三是梳理、制定县老龄办会议、协作、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5521717;电子邮箱:ahhsyxmzj@126.com。
中共黟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6月10日
中共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黟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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