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委关于中小学“校园餐”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年5月14日至5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小学“校园餐”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教育工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盯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和‘校园餐’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10月31日和11月10日的县委教育工委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放心”以及在青海果洛西宁民族中学考察调研时提出的校园餐应“卫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等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5年11月完善县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针对“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31日修订《关于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全县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包保的时间为“至校园餐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并对包保分工进行调整。二是自2025年12月起班子成员按要求每月到包保学校检查指导学校工作校园餐领域工作一次。三是2026年1月4日教育工委书记对未履行包保责任的5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有力
3.针对“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31日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黟县中小学“校园餐”领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11月10日教育工委召开“校园餐”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对教育领域群腐整治工作提出整改要求;2026年2月6日,教育工委会议研究“校园餐”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中期整改情况,并专题研究群腐问题整治工作;2026年3月1日,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上,分管县长和教育局主要领导向全体校园长布置群腐整治工作。二是2025年5月印发《开展黟县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再抓两年工作方案》。三是2025年12月8日教育工委完善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委会议制度,强调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议事纪律。
4.针对“自查自纠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开展全县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二是2025年9月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10月配合市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开展抽查,共发现问题46个,均已整改完成。三是2025年11月11日,教育工委书记对自查工作不重视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 针对“整改落实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27日召开“1+3+N”专项整治省驻点互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会议,全县校园长和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2025年12月底前,柯村学校等5所学校5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佐证材料。三是举一反三,2025年12月底前其他12所学校完成驻点互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并且将整改佐证材料整理归档。四是2025年12月31日教育工委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政策制度执行有短板
6.针对“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美溪小学等7所学校组织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留样规范)学习培训。二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美溪小学等7所学校查验货要求得到落实,古筑小学、洪星小学完善食材验收登记,同时,举一反三,全县其他学校均严格落实食材查验收登记。三是2025年9月24日至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7所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陪餐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红旗幼儿园等9所学校组织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学习培训。二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红旗幼儿园及全县学校修订完善陪餐制度,碧阳幼儿园等7所学校陪餐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落实并记载规范。三是2025年9月26日,教育局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对9所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柯村学校等学校组织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留样规范)学习培训。二是2025年秋季学期,教育局联合市监部门对柯村学校等学校落实食品留样进行督查,未发现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三是2025年9月24日、25日、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8所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监督检查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二是2025年9月至10月底,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组织“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检查9次,符合平均每周检查一次的要求。
二、紧盯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情况
(四)财务报销不规范
10.针对“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二是龙川小学、宏潭小学、示范幼儿园、宏村幼儿园、洪星小学已完善报销佐证材料。通过举一反三,碧阳初中、美溪小学和渔亭幼儿园各项食堂支出按要求规范报销附件材料。三是2025年9月24日、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5所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黟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立行立改,从2025年6月以后,相关学校严格按规定发放聘用人员工会福利。三是2025年12月16日,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对相关学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五)违规列支食堂维修费
12.针对“违规列支食堂维修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二是柯村学校于2025年12月5日退回违规列支的门帘费用,西递小学于2025年12月11日退回违规列支的门帘和金刚纱窗费用。
(六)食堂经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13.针对“重复发放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二是2025年11月24日,将重复发放的工资及生活补助退回学校食堂账户。同时加强学校食堂原始凭证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9月25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超额支付货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二是宏潭小学已将多支付的货款追回食堂账户,同时加强学校食堂原始凭证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5年9月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紧盯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方面情况
(七)管理职能虚化弱化
15.针对“组织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调整完善碧山小学等18所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小组专题会议。二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全县18所学校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有关管理制度。
16.针对“风险防控机制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相关学校组织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学习培训。二是2025年秋季学期以来,全县18所学校规范落实“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制度及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主体责任。三是2025年9月15日,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秋季学期开学联合督查,各学校均规范落实食堂管理制度。
(八)运营成本管控不严格
17.针对“食堂盈亏率超出控制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二是举一反三,教育局对全县所有学校每月亏损或结余情况进行核算,对亏损或结余超控制线的学校,学期末下发提醒函,杜绝学年度末出现亏损或结余超控制线的情况。三是2026年3月制定《黟县中小学校食堂盈亏调控管理办法》。
18.针对“人工费用占比过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二是教育局对学校每月的人工成本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学期末对人工成本支出较大学校下发提醒函,在学年度末将人工成本支出控制在25%以内。三是2026年3月修订《黟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19.针对“大宗食品招标有瑕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二是2025年7月底前全县所有学校采用“合理结算价法”完成对食堂大宗食材的招标。三是对黟县中学等四所学校2025年9月、11月及2026年1月的猪肉供货情况进行检查,均按市场价供货,未发现“低价中标,高价供货”现象。四是2025年9月24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紧盯校园管理其他方面问题情况
(九)校服采购监管不到位
20.针对“合同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集中学习皖教基〔2023〕6号文,重点解读“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同时各校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了该文件。二是各校在新学年开学后成立了校服工作专班,并按程序采购校服。2025年秋季学校未采购校服。三是2026年1月15日教育局分管校服采购的领导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1.针对“校服‘双送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集中学习皖教基〔2023〕6号文,重点解读“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同时各校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了该文件。二是2025年11-12月份教育局到各校开展校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未发现校服采购方面存在问题。三是2025年11月8日教育局分管校服采购工作的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2.针对“校服采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集中学习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同时各校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了该文件。二是要求各校采购校服时对供货商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把关。2025年秋季各校均未采购校服。三是2025年9月1日教育局制定《黟县推进落实中小学生校服“一地一款”工作实施方案》,将投标单位注册信息纳入审核。四是2025年11月8日教育局分管校服采购的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项目建设管理有欠缺
23.针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并要求各校今后设备采购严格按该通知精神制定采购合同并认真执行。二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要求,在2025年《黟县部分学校一体机+推拉黑板》采购项目中,不再收取保证金,为压实供货方责任,11月11、16日柯村学校、宏潭中心小学、碧阳初中3所学校完成校级验收,11月25日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县级验收,设备能正常服务教学,于2026年1月付设备采购款。三是2025年9月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4.针对“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召开各校书记、校长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组织学习《黟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二是2025年7月1日至8月30日,教育局分管领导、局项目办及监理公司工作人员对示范幼儿园原大寨幼儿园等项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日常监管存在问题。三是2025年9月25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及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5.针对“结算审核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6日对全县各校(园)长、具体经办人共37人进行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培训。二是举一反三,2025年9月-10月对碧阳小学阳泽楼加固工程等2个5万元以下项目工程的审核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审核扣减单价与结算书单价不一致的现象。三是2025年11月14日,教育局分管项目工程的领导对相关学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6.针对“小额工程发包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6日对全县各校(园)长、具体经办人共37人进行教育系统项目建设培训。二是对示范幼儿园原大寨幼儿园(碧阳镇下东街)平房维修加固工程等2个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先定标后走程序的现象。三是2025年9月25日、26日,教育局联系学校的班子成员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526107;电子邮箱:576795175@163.com。
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中共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黟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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