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3日至7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0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县财政局和8个乡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盯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深入查找违规决策、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1)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碧阳镇结合星期一课堂对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习,截至目前已完成专题培训3次,持续提高村“两委”依规决策意识与执行能力。宏村镇于11月19日召集各村集中强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宏潭乡11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洪星乡12月15日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组织学习《洪星乡“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柯村镇分别于11月7日、11月14日、12月3日召开党委会进宝溪村、湖田村、三合村,会上集中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美溪乡2025年9月17日在庙林村村委会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的事项要求。后期各类项目报账等事宜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做好长期坚持。二是日常监督从严从实。紧盯问题整改落实,组织乡镇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履职责任。碧阳镇结合“3341”筑基工程和“村为主”工作法走访,各联村领导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谈话20次,并开展排查“末位表态制”整治“回头看”。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态化开展村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扎实推进问题排查整治 “回头看” 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共性、同类问题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反弹。宏村镇2025年10月份以来累计4次下村指导、列席村“两委”会议、查看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宏潭乡对6个村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柯村镇2025年10月份以来,通过党委会开进村、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累计召开11次,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流程。柯村镇纪委10月份以来累计8次下村指导、列席村“两委”会议、查看会议记录35次均严格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
(2)针对“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业务根基。柯村镇2025年11月6日组织人员进行财政、“三资”业务学习。美溪乡2025年5月28日组织村经办人学习惠农补贴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并在工作群中再次进行强调。碧阳镇2025年6月26日召集17个村涉农补贴资金摸底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从严抓实监管。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督促相关人员完成违规领取补贴资金清退工作,对相关村干部及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财务审核。美溪乡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情况检查,发现兰湖村一户未更换户主(死亡)一卡通账号信息,立行立改,及时更新该户一卡通账号户主信息。碧阳镇2026年1月组织对各村开展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未发现其他相关问题。柯村镇2025年对各村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补助资金发放名单检查并公示,未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
二、紧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深入查找违规建设、管护缺失等问题
(3)针对“项目谋划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碧阳镇组织开展项目问题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全镇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库37个项目进行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2025年宏村镇实施到村项目10个,均已完成相关前置工作,项目全部顺利完工报账,2026年下达到村项目1个,目前正在施工中。西递镇对2026年项目进行梳理,计划新开工项目24个,续建项目5个,明确了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建设时间以及责任领导等,确保项目实施顺利。二是2025年碧阳镇邀请县交通局、县农水局等主管部门及专业人员对该镇已谋划的37个项目进行实地勘察,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宏村镇对项目进行定期查看,保障项目进度,截至2025年11月底,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实施涉及的土地使用、生态环保、安全评估等工作的,西递镇均与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项目入库前到实地进行勘察,邀请部门专业人员参加,对项目内容、选址等方面进行数据比对论证评估,确保项目切实落地可行。
(4)针对“资金统筹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宏村镇在2025年每个项目批复前,前往项目地进行查看,通过询问村书记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情况,避免重复实施。做好2026年项目库建设,宏村镇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45个,其他资金实施的项目20个。二是2025年10月22日举办全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培训班,系统学习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及实操。三是2025年12月16日组织县财政局等7个行业部门及8个乡镇召开项目评会,对拟实施项目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开展联合审查,确保资金统筹精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5)针对“决策项目实施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6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以后实施农业项目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实施,不在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全局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审批监管等廉政风险高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查,共计梳理廉政风险点217个。修订完善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项目交易实施规范运行。三是2025年12月2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工程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6)针对“项目建管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西递镇对接县直有关部门,成功办理生产所需的取水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要求对部分不符合许可证标准条件的厂房及设施完成改造提升,达到许可生产标准,确保合作方确定后可第一时间开展经营生产。二是2025年9-10月县农水局牵头组织县交通局、县林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计划纳入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244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12月16日组织县财政局等7个行业部门及8个乡镇召开项目预审会,12月18日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项目计划,并及时进行公示公告,进一步提高项目入库质量。三是县农水局安排专人对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平台进行定期核查,2025年核查发现问题数据5条并及时督促乡镇完成整改,确保资产全过程监管到位。西递镇通过扩大对外推荐招商渠道和频次,于2025年6月成功引入安徽古岩泉水业有限公司,与潭口村村集体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安徽西递黟泉饮品有限公司,签订5年期长期合作关系,明确潭口村每年收益不低于15万元。
(7)针对“工程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30日,县农水局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问题核查,现场协助指导渔亭镇制定过滤池清淤及通水管道疏通等技术规范标准。11月8日楠玛村组织人员对过滤池内砂砾进行清理和管道疏通,要求管护人员每月必须到点现场查看一次,查看是否存在砂石淤积和管道不通等问题,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截至目前,该处饮水点运行正常,未出现饮水问题。二是2025年10月31日,农水局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对楠岭组饮水工程进行生活饮水水质检测,11月17日检测报告显示所有指标符合饮水水水质标准。三是2025年11月28日县农水局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乡镇加强安全饮水点的隐患排查,及时修理更换漏损闸阀、水管、水龙头,对积淤的拦水坝取水口、过滤池和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三、紧盯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深入查找把关不严、违规使用等问题
(8)针对“超标支出伙食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洪星乡政府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全乡干部大会,开展伙食费补助政策专项学习,结合追责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025年12月,洪星乡召开党委会,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伙食补助标准。二是2025年12月30日,洪星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的分管领导就伙食标准等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就各项财务审核进行集体谈话。三是洪星乡党委要求每季度对乡政府财务进行检查,2026年1月自查乡财务问题3个,均已经整改到位。
(9)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2日碧阳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村级书记召开星期一课堂学习活动,通报差旅费违规支出问题,集中学习《黟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12月15日西递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组织乡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黟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将差旅费违规支出问题作为方面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全面落实县、镇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及清单制度,杜绝再发生违规接待。二是碧阳镇向当事人通报该问题,已收回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并清退到廉政账户。西递镇已收回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三是碧阳镇2025年11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对党政办现任分管同志及党政办现任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经济发展办现任分管同志、财务工作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2025年9月22日,西递镇党委书记分别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碧阳镇2025年11月25日、12月24日组织镇财政所、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会2次,对当月差旅费报销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西递镇对2025年公务出差费用再次核查,发现2起类似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0)针对“违规发放补贴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美溪乡2025年12月3日组织乡财务工作人员、计生业务经办人员,人大工作者利用干部学习会开展财政资金发放专题学习培训,系统学习惠民补贴发放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等政府相关文件政策。二是已收回违规发放所辖村计生信息员补贴和误工补贴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三是2025年10月30日,由美溪乡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规范各类补助资金发放事宜。四是2025年11月11日,美溪乡工作人员针对本次违规补贴资金,对历年计生信息员补贴、务工补贴发放台账、审批单据和资金流水开展全方位复盘核查,通过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存在。2025年11月11日,再次对各村开展核查,重点核查各村各类补贴、务工经费、审核、发放、入账全流程等,未发现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情况。
(1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22日碧阳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村级书记召开星期一课堂学习活动,通报差旅费违规支出问题,集中学习《黟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12月15日西递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集中学习《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制度规定,将公务接待对象登记错误事项和陪餐人员超标问题作为反面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全体干部全面落实县、镇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及清单制度,杜绝再发生违规接待。二是碧阳镇已收回违规接待费并清退到廉政账户。西递镇已收回违规支付和超标陪同的接待费用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三是碧阳镇2025年11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由该镇党委书记对党政办现任分管同志及党政办现任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经济发展办现任分管同志、财务工作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2025年9月22日,西递镇党委书记分别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经济发展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碧阳镇2025年11月25日、12月24日组织镇财政所、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会2次,对当月差旅费报销进行检查。西递镇对2025年公务出差费用再次核查,发现2起类似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2)针对“公务接待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洪星乡政府于2025年12月23日组织党政办和财政人员开展《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学习,并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洪星乡政府已收回违规支出接待费用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三是2025年12月11日洪星乡党委书记就廉洁自律、公务接待等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12月30日乡党委副书记就廉洁自律方面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乡纪委书记就廉洁自律、公务接待审核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办公室、财务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13)针对“菜品控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美溪乡政府已将两个超价菜品金额收回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二是2025年10月30日,美溪乡党委书记对党政办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后续严格公务接待报销审核。
(14)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稳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碧阳镇多次与黟县爱宁悦汽车修理厂现场核对相关情况,已收回私车4次洗车费并清退到廉政账户。洪星乡已收回未按协议核减的水电维修服务费和多付的防汛物资费并清退到廉政账户。美溪乡已收回多付的劳务费用并清退到廉政账户。二是2025年11月25日碧阳镇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对党政办现任分管同志及党政办现任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社会事务办分管负责同志、经济发展办现任分管负责同志、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财务工作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2025年12月洪星乡党委书记在乡全体干部会议上对全乡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全体干部对合同协议、采购单等严格审核把关,履职尽责到位。2025年10月30日,美溪乡党委书记对环保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办主任,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后续严格报销审核。三是碧阳镇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4日组织镇财政所、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会2次,对当月费用明细表进行检查。洪星乡对近五年的水电维修费用和该店家的防汛物资采购费用进行清查,经查,未发现其他问题支出。洪星乡2025年12月23日组织财政人员开展财务报账审核工作会议,要求规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报账审核制度。美溪乡2025年11月20日,通过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升全员责任意识和工作严谨性;11月25日对财政报账费用明细表等关键材料进行随机抽查,未发现问题。
(15)针对“人员聘用不按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洪星乡2025年12月10日组织分管交通领导和交通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学习。2025年11月11日宏村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黟县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柯村镇2025年11月12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黟县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聘用人员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洪星乡2025年10月与劝导员协商解聘,并对乡聘用人员用工情况开展彻底排查,经排查,洪星乡4名聘用人员均通过桃花源人才服务公司实行劳务派遣。2024年12月3日宏村镇召开党委会,确定自2025年1月起宏村镇不再签订交通劝导员续聘合同。柯村镇2026年1月13日召开党委会,确定自2026年1月起交通劝导员从黟县桃花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美溪乡3名聘用人员已于2024年按规定进行劳务派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5522017。
中共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
2026年6月10日
中共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黟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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