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3日至7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黟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0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紧盯教育监督管理方面情况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
1.针对“长期失业人员身份认定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召开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开展专场就业招聘会6场,宣传公益性岗位长期失业人员有关政策;通过系统查询2025年6月以来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社保参保等信息共104名,均符合认定条件。三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四是2025年6月30日已全额追回违规发放补贴。五是按照《就业政策经办口径》(第一期)中长期失业人员认定标准规范执行。
2.针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召开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开展专场就业招聘会6场,宣传公益性岗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有关政策;通过系统查询2025年6月以来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社保参保等信息共104名,均符合认定条件。三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按照2025年7月省厅出台《就业政策经办口径》(第一期)中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规范执行。
3.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召开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开展专场就业招聘会6场,宣传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有关政策;通过系统查询2025年6月以来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社保参保等信息共104名,均符合认定条件;三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按照2025年7月省厅出台的《就业政策经办口径》(第一期)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规范执行。
(二)公示执行不到位
4.针对“公示内容有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基层特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工作。三是重新公示2023年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公示内容,增加合格人数、取得证书情况(包括技能证书等级)等内容。四是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对2023年以来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重点增加合格人数、取得证书情况等公示内容。五是2025年6月以来,严格按要求公示,并完善公益性岗位公示材料中内容,新增岗位名称、人员身份证、设立单位等信息。
5.针对“资金发放公示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二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基层特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示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工作。三是将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照2024年7-12月、2025年1-6月、2025年7-12月的频次定期进行公示。四是2025年6月以来,严格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公示制度,定期公示见习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资金拨付情况。
(三)内控管理不到位
6.针对“局党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0月16日,社保月例会集中学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2025年11月13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安徽省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岗位权限管理要求,调整经办人员权限,确保待遇资格认证与待遇经办不为同一人,且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从源头上防范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切实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三是2025年4月30日,制定《黟县养老中心经办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经办管理,推动责任落实落细。四是对城居中心人员业务角色权限进行常态化梳理,明确业务角色分配和权限划分,及时对变动人员账号进行变更、冻结、注销。2025年8月完善《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控制度》。
二、紧盯制度落实方面情况
(四)社保资金管理有漏洞
7.针对“信息比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额追回多发待遇至社保基金专户。二是2025年5月、2026年2月发函至县公安局,获取重复户籍数据,规避重复领取待遇风险,目前未收到此类数据复函;获取民政、卫健、残联、医保等各类数据6万余条,完成特殊困难群体身份比对和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三是2025年10月27日,发函给公安、卫健、司法部门,比对死亡和服刑数据2217条;2025年12月以来,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比对养老金发放数据3.38万人次,通过数据比对,进一步防范多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发生。四是2025年5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关于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及企业遗属按月报送死亡信息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待遇资格认证、规范乡镇死亡人员信息报送,2026年已报送死亡人员信息184条。
8.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失业保险金追回资金情况;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2025年8月、10月,陆续追回所涉人员失业保险金和代缴医疗保险费。三是2025年12月15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要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四是2025年9月8日,印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内部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放补贴前均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信息,共核查比对信息47条。
(五)日常监管不够有力
9.针对“动态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见习补贴追回资金情况。二是2025年12月15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发放补贴时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三是2025年6月11日追回所涉见习补贴。四是加强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走访11家机关事业单位13人和10家企业见习单位20人,均在相应单位。五是2025年9月8日,印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内部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放补贴前均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信息,核实比对信息77条。
10.针对“培训过程监管宽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资金审核把关的相关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二是2026年1月16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按文件规范培训监管。三是对所涉5个班次参训人员进行抽查,要求企业提供考勤表或工资发放凭证,均符合参训条件。四是对2023年以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核,随机抽查部分企业的考勤表、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材料,均符合参训条件。五是通过线上宣传等渠道点对点督促企业做好培训日志或照片等关键佐证材料的收集留档工作。六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三项制度检查。2025年7月以来开展培训班1期,均按文件要求到场检查。
(六)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存在严重风险
11.针对“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8日,与农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上岗、退出机制。二是对所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上岗人员11人进行核实;2025年10月起,对后续拟新上岗人员延伸摸排与村干部是否有亲属关系,共摸排5人次,未有亲属关系。
12.针对“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23日,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做好我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对消除致贫风险的2人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三是对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进行排查,共排查104人次,均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四是2025年9月28日,与农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上岗、退出机制。
13.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公益性岗位追回资金情况;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通过系统查询2025年6月以来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社保参保等信息共104名,均符合认定条件。三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四是黟县公益性岗位总共涉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个人岗位补贴,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议措施,对个人岗位补贴、3家停产民营企业单位社保补贴不予追缴。截至目前,应追缴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中,已追回过半,剩余资金持续追缴。五是2025年7月22日,修改完善《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用人单位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不超过5个”要求。
二、紧盯市场秩序管理方面问题
(七)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规范
14.针对“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与实际工作岗位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年4月9日,召开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三是通过系统查询2025年6月以来长期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比对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社保参保等信息共104名,均符合认定条件。四是2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实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且真实在岗,不存在虚设岗位情形,补贴发放审核从就业困难人员出发,以具体安置岗位为准;2025年7月22日,修改完善《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按要求严格落实。
(八)隐瞒劳动关系骗取补贴
15.针对“违规骗取见习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见习补贴追回资金情况。二是2025年12月15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发放补贴时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三是2025年11月17日追回违规发放的见习补贴。四是加强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走访11家机关事业单位13人和10家企业见习单位20人,均在相应单位。五是2025年9月8日,印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内部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放补贴前均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信息。
16.针对“违规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开展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一次性扩岗补助追回资金情况;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2025年12月15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要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三是2026年3月陆续追回多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四是通过核查企业社保缴费情况、核实招用员工身份等信息,排查一次性扩岗补助材料审核情况,未发现违规领取问题。五是严格按照《转发人社部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每人1000元标准”落实政策。
17.针对“违规发放新增就业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新增就业补贴追回资金情况。二是2025年10月28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三是2025年8月5日追回违规发放的新增就业补贴。四是通过社保系统比对参保信息,排查新增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问题。五是落实《关于加大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有关政策落实的通知》,对享受补贴人员材料开展全面细致审核,严格执行政策标准。
18.针对“违规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2026年4月9日,开展就业工作及整改推进会,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追回资金情况;2026年4月20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2025年12月15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要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三是2025年8月29日追回违规发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四是通过比对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情况、领取养老待遇情况等,排查灵活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问题。五是2025年9月8日,印发《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内部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放补贴前均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信息。
(九)少数企业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9.针对“部分企业涉嫌骗取培训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4月16日,召开工作例会学习《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审核把关的相关要求。二是对7家公司所涉人员进行核实,按照省厅意见,企业法人参与具体业务可视同普通职工参训。三是追回7家公司共25人所涉培训补贴。四是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利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社保系统核实参训数据80人次。五是严格落实《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内部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6年申报技能培训补贴的企业重新核实人员身份29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5528108;电子邮箱:2635958532@qq.com。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6月10日
中共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黟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