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六联动巡察组对黟县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17日,市委第六联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针对“对‘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上不够严肃,委务会落实‘第一议题’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集中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充分认识落实学习制度的重要性。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在委务会上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制定了《中共黟县县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设置了12个学习专题,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和实地调研,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针对“学习研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领导干部对学习规则的知晓率、理解度显著提升。二是本年度已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学习研讨7次,提升干部依靠政策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能力。
3.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体干部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按照《中共黟县县委政法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调研,领导干部学用结合意识得到切实增强。
(二)履行主责主业仍有不足
4.针对“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黟县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实施办法》《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将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政治部负责落实。二是已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工作会议,对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工作进行部署、于6月26日、27日组织开展了政治轮训,拟于年底前完成政治督察。
5.针对“落实述职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4月18日组织政法委全体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刻领会述职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建立《黟县乡镇政法委员述职制度》,明确县委政法委每年以全体委员会形式听取乡镇政法委员述职,明确述职报告须涵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以及业务工作成效等内容。
(三)统筹协调政法工作有欠缺
6.针对“平安建设协调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专题讲座,主要领导结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就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责任制进行强调部署。二是建立黟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制度。三是对2025年全县政法工作中提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进行再部署。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
7.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委务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年度安排。二是完成了县委政法委年度政治生态画像报告。
8.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及县管干部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已于2025年4月,由主要领导与3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8名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11个,制定防范措施11条。
9.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26日委务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学习教育,将警示教育纳入政法工作重要日程;于6月26日在政法系统政治轮训会上开展身边案例警示教育。二是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摸排收集线索、汇总上报。
(五)作风建设不严实
10.针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干部开展调查研究。二是组织政法单位开展“茶季笋季黟起护安”专项行动,动员全县政法综治干部、网格员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意见征集、纠纷隐患排查等工作。
11.针对“文风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学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提高全体干部对优良文风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发文工作严格落实拟稿人审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签发流程。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2.针对“经费列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费列支严格落实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大额支出提请委务会研究制度,每项支出严格均执行预算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
13.针对“过‘紧日子’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厉行节约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年度收支预算,合理安排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级相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4.针对“大额资金支付有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反邪教协会和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开办费打入相关协会账户。二是见义勇为慰问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定向发放给慰问补助对象,确保资金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需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特殊情况,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填制领取发放单、进行发放。
15.针对“活动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委工会负责人开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学习,提高规范开展工会活动的业务水平。二是详细制定工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采购、报销、审核制度要求。三是对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七)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
16.针对“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共黟县县委政法委员会、黟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提高制度建设重要性认识。二是及时修订《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县委政法委、黟县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理顺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会议流程。
1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集中开展了“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强化对制度内容、程序、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认识。二是全面梳理本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建立事项清单,明确议事规则。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台账,议事后及时梳理决策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掌握实施情况。
18.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议事决策程序学习纳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后的人事变动,对委务会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八)党建工作落实有欠缺
19.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定期召开委务会议学习领会党建工作要求、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已于年初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动态优化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内容,提升党建工作规范性。
2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已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开展谈心谈话,于5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针对“‘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年初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全年主题党日活动,形成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安排。二是支委会每月结合机关支部实际谋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来以“党性教育+政法实践+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开展联建共建、观看警示教育片、进景区开展普法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9次,班子成员参加18人次。三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的严格履行请假要求。
(九)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短板
22.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偏松软”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二是明确落实办公室日常考勤签到监督检查职责。
23.针对“干部轮岗不顺畅”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5月12日的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政法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轮岗中层干部1名。
24.针对“法律专业人才紧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6月26日、27日组织全体干部及政法各单位中层干部、青年干警参加政治轮训,开展相关法治建设课程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2025年,县司法局新招录工作人员2名,均为法学相关专业,新任县综治中心副主任为1名,为法学专业。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具体问题整改不彻底
2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高度强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理解。二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经费支出、人事变动等相关事项均已提请委务会集体研究。三是严格执行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报账制度,杜绝资料不全情况。四是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报账审核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2334;邮政信箱:黟县宏村大道110号3楼县委政法委(邮政编码:245200);电子邮箱:503283219@qq.com。
中共黟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0月
中共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黟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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