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发布日期:2025-10-31 15:20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有欠缺

1.针对“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开展学习6次。二是深化学用结合,推动实践转化成效。制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研讨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学习研讨材料围绕城市更新、新质生产力、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4以理论指导实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要求有差距

2.针对“执行保护机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5月16日举办了2025年度黟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培训会,共发放《黟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应知应会手册》200册、宣传折页1000份。二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与县城管执法队联合构建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今年以来,在历史城区累计制止了3起违法建设行为。三是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建立月度巡查制度,确保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巡查。截至目前,已开展传统村落巡查8次。印发徽派民居风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相关村落负责人参加《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专题培训,通过巡查督导模式完成了92处风貌不协调建筑的风貌整治。四是强化对名城保护范围内蓝色钢棚的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郭门街等名城保护范围内约90处、1500㎡蓝色屋面的整治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持续推进蓝色屋面整治工作。

3.针对“履行保护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规定程序,对北街30号等房屋的修缮工作进行了审批。今年以来,累计完成10处历史建筑的结构勘察工作,并依法核发了10份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二是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合巡查机制,与城管执法队协同开展历史街区的保护性巡查工作。已依法制止3起未批先建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苗头。三是于5月16日成功举办了2025年度黟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培训会,为70名业务经办人员提供了专业培训。四是编印并发放了《黟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应知应会手册》200册、宣传折页1000份,有效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和保护意识。

4.针对“发挥保护设施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古城消防站由碧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运维管理,古城专职消防队组建完成;二是已建立消防站日常运维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检工作;三是2025年6月,消防设施设备已完成全面检查,古城监控系统及储藏间均可正常使用。

(三)实施城市管理有偏差

5.针对“市场化服务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市场化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对标合同条款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建立并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动态台账,实行日报制度。完成与160余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协议签署,全面贯彻应收尽收原则,严格执行每日至少上门收运一次的机制。二是结合路面巡查与车辆轨迹核查,针对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不达标现象,严格实施绩效考核扣分与经济处罚并行机制,切实提升市政服务质效。

6.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建设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已组织开展5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利用主次干道沿街电子显示屏播放标语30余次(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2500余份。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覆盖面,继续在山水同和、公园首府、开元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县城物管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覆盖面已达到52%。三是完善垃圾分类运行服务体系,计划2025年底建成建筑垃圾及装潢、大件垃圾、垃圾分类分拣线等项目并投入运营。

7.针对“补齐雨污分流短板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书院路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于4月底完工。二是西递大道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进场施工,力争今年年底完工。三是已启动污水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已完成首轮“十五五”项目对上争资申报,正结合经验修改完善资料,并同步申报第二轮中央财政资金。四是完成漳河沿线39座窨井修复;龙江路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8.针对“公共停车泊位布局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碧阳镇政府,完成了对非物管小区及其周边可建停车场数量的摸排工作,并与资规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目前,黟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且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通过实施南门地税局宿舍片老旧小区改造和书院路改造项目,新增了46个停车位。三是积极回应市民停车不便的诉求,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便民停车行动,累计开放车位180个。同时,积极与交管部门联合,打击并处理沿街店铺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今年以来,未再收到市民关于停车不便的诉求。

(四)推动建筑行业监管服务有不足

9.针对“监管建筑领域欠薪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整改。全面梳理2024年受理的11件12345热线反映民工工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用工管理规范化提升,农民工工资专户覆盖率100%。三是欠薪隐患排查与处置机制高效运行。按照《2025年黟县房建市政领域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方案》,不定期开展8次专项检查,下达20份整改通知单,开展现场接访活动2次,召开专题会议1次。四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有效压实。约谈两家欠薪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实在建项目工资“零拖欠”,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

10.针对“服务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助力9家建筑业企业完成11项资质延续及3项资质新增通过初审。组织召开县内建筑企业参加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帮扶暨业绩数据信息补录、修正、定级工作指导交流会,助推建筑企业资质提升。二是2024年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奖励兑现工作正有序推进,相关奖补资金均已全额兑现到位。 三是《黟县关于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已完成意见征求,其中上调了企业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奖励标准,计划对建筑业企业晋升或者新迁入县的,对按照特级(或综合资质)、一级总承包资质(或者甲级)类别,分别奖励300万元、50万元。

(五)推进依法行政有短板

11.针对“行政许可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完成了1家渣土运输公司的资质审核工作,对6辆运输车进行了年审;办理了3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审批通过后,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运输严格遵循相关要求。二是通过大队例会形式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题培训,并完善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材料清单》,按照清单规范收集梳理材料,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日常法规执行意识。

12.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我局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均顺利通过专业法律测试。目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二是自2025年起,我局组织大队例会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达5次。严格依照规范要求,由两名持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办理现场行政处罚案件13件,不存在单人执法和聘用人员执法的现象,实现了两人及以上协同执法的常态化。

13.针对“抛洒治理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源头治理。2025年以来对城区范围3家建筑工地开展检查,累计检查30余次,重点查看冲洗设施配备、道路硬化等情况,在建工地冲洗设备安装率100%、施工道路硬化率100%。二是提监管效能。与交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2025年1-8月办理渣土抛洒案件5件;2024年1-8月办理渣土抛洒类案件19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3.7%。

(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弱项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系统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精准研判当前形势,创新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二是2025年4月28日、5月30日,局党组先后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核心要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三是2025年5月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扰民、流浪犬管理等网络舆情风险点,已分类制定防范整改清单,同步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机制。

15.针对“‘管行业管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燃气场站“全链条”排查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累计排查出41个隐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此外,企业还聘请专家开展了1 次专项培训。二是2024年9月印发了《黟县城镇燃气安全再排查再整治方案》。按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对 120 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其中 23 家存在隐患,目前已督促完成整改。燃气监管平台的数据稳步提升,随瓶安检率长期保持在 90%以上。三是对相关违规行为开展了严肃查处工作,依法对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县纪委监委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工地22个,发现并整改了94处安全隐患,切实降低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

16.针对“防范电信诈骗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常态化反诈宣防体系,依托微信、QQ等数字化工作平台精准推送新型诈骗手法拆解及风险预警,实现警示教育的实时渗透与全员覆盖。二是联合属地公安机关重磅开展《全民反诈·守护平安》专项宣教活动,于2025年5月13日系统性组织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及环卫工作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实战培训。截至当前,全员100%完成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注册并启用“防骗金钟罩”预警系统,自2024年以来单位未再发生被诈骗事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17.针对“谋划部署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28日、5月30日党组会及3月24日、6月20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于5月20日制定了本单位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三是于3月24日、6月20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部署并推进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

18. 针对“压力传导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28日、5月30日党组会及3月24日、6月20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已于6月20日召开专题会,党组书记听取党组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汇报,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落实。

19.针对“干部管理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5月30日完善了单位《请销假与考勤制度》,明确指出“科级干部请假超过三日、普通公务员请假超过五日,必须通过局办公室向组织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6月4日和6月12日分别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学习。二是制定了《党员干部出入境管理制度》,并针对党员干部出入境证照持有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和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局12名一般干部的护照已全部交由党组统一管理,另有1名干部因护照过期遗失,已提交情况说明。三是2025年4月24日,局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负责人对相关执法人员及第三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并按照规定对违纪的执法队员、第三方公司处以相应罚款。

(八)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

20.针对“违规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黟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对违规支出的工会活动费用进行全额清退。二是完成超额支付的劳务派遣费清退工作。三是辞退了1名负有相关责任的财务人员。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财务领导、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同步开展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制定了《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四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全面核查盘点建立资产台账,查明了丢失电脑、打印机及相机的具体去向。4月16日,局分管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21.针对“施工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内部传阅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并于6月2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完成在建项目过程资料全面审核,同步对2024年实施项目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6月9日约谈城建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规范学习,严格执行程序标准。

22.针对“质量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碧阳大道改造项目等存在资料提交不规范的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资料进行了补充或完善;二是加强对东岳山北路(沿河西路-江柏山路)新建项目等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和把关;三是渗漏排水沟已完成修复;四是今后项目要求项目五大主体严格进行质量监管。

23.针对“工程款结算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协调相关项目的施工单位,分别退还在质保期内提前支付质保金所产生的利息。同时,已督促涉事工程施工方退还超支税费。二是城建股已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费用支付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资金拨付进行监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十)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4.针对“制度制订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5月30日,本单位对《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和《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了修订。此后,分别在6月4日的主题党日活动和6月12日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对这两项制度进行了集中传达学习,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25.针对“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和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月27日由局党组修订完善《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分别于5月30日局党组会、6月4日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集体学习;二是在后续项目合同签订前,安排专人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和施工主体相关内容,并严格审核把关。

26. 针对“干部培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2025年5月及时调整了建管股、市政园林环卫建设管理处负责人,由在编干部担任。

(十一)党建工作有弱项

27.针对“工作谋划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5年3月24日、4月28日和6月5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与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系列方针政策。二是在3月24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并及时制定了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

28.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6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于2025年3月14日严格按要求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员谈心谈话与批评自我批评,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并按要求对党员作出评定意见。三是推动党务工作者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学习,2025年5月20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县直年轻党员干部“主题党日同参与”活动并于2025年5月13日县委组织部党建档案专项检查中,实现了档案材料的严格规范整理。

29.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5月9日组织召开局支部委员会,带领相关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核心要求。二是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开展专项核查,重点完善 2 名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补充关键信息6项,同步建立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党员发展 “一人一档”动态核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0.针对“上轮巡察指出问题未彻底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4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7次党组会议和推进会,专门研究和调度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虚报的差旅费已按要求退回到了指定账户,4月16日局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所发现的 1 次差旅费违规报销问题,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2166;邮编:245500;电子邮箱:yixzjj@163.com。

中共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