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至4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教育工委开展巡察。9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有欠缺
1.针对“跟进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和11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论教育》中的《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二是自8月开始,教育工委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深学细研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9日县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育局支部集体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并开展研讨;二是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中6次研讨专题按要求完成,研讨材料均结合黟县教育实际和自身岗位实际撰写,未发现有抄袭现象;三是10月12日,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对交流材料与网络文章大篇幅雷同的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9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师德师风专项排查,共31人次;二是县教育局人事股于2024年11月7日-19日对全县18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排查治理情况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进行了及时完善整改;三是2024年11月22日,由教育局对局机关5个内设股室、3个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和三所学校校长共11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二)聚焦教育教学工作有不足
4.针对“教学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县委教育工委先后2次召开全县初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教学教研工作。二是制定《黟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集体备课制度》,完善《黟县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及校(园)长考核办法》;三是组织400余人次参加2024年“国培计划”等各项培训,开展了论文、优质课等业务比赛,论文49篇获市奖,优质课39人获市奖;四是2024年10月,教育局相关股室深入学校对教学常规管理等重点问题开展调研;五是2024年8月对碧阳初级中学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5.针对“贯彻教育方针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秋季开学对全县艺体类教师进行了重新配置,其中交流艺体类教师7名,安排7名艺体类教师走教,满足了乡村学校的美育教育要求,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艺体类教师占比达到0.9以上,符合国家要求;二是按照黟县教育系统“推门听课”活动实施方案,县教师发展中心的教研室教研员2024年9月以来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了“推门听课”活动,收集听课记录17节次,同时对课程开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结合信访投诉和督查中发现有教师挤占艺体类课程现象,进行了调查,并责令相关学校进行了整改,并将督查情况纳入2024-2025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6.针对“落实‘双减’政策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11月27日召开黟县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部门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准入审批要求;二是已对3家托管服务中心及5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单,10月以来,通过“回头看”,未发现3家托管服务中心夹带学科类作业辅导现象,5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暂停营业;三是11月份对全县5家托管服务中心及1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多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巡查、暗访,未发现学科类培训现象。
7.针对“生源管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局统一部署下,原有的59名空挂学籍学生已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或返回原校读书;二是9月25日,召开学籍管理员培训会,加强学籍管理政策学习,各校均能及时转接学籍,无新增空挂学籍学生;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就中小学学籍管理及招生有关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和宣传;四是2024年9月27、30日先后召开全县初中、小学教学工作会议;开展市级课题开题及中期报告活动;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及新教材培训9次;组织参加市级骨干教师“送教送培下乡”和县级名优教师“送教送培”22人次,参加活动教师300余人次;自巡察整改以来,教研员常态化深入学校推门听课近200节次,努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8.针对“特殊群体关爱有失温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要求学校认真排查摸底本学年适龄残疾儿童,并严格按照每周一次送教上门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三是于2024年9月以后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开展督查,各校均能按每周一次的要求进行送教上门。
(三)校园安全督导有漏洞
9.针对“安全卫生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学校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有关学校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相关类似问题立行立改;二是教育局分别在5月、8月召开学校安全工作暨安全知识培训会议。2024年秋季开学以来,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共计18次,90余人次参加培训;三是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于9月和11月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检查。
10.针对“专业力量配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8日黟县教育局、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县学校兼职健康副校长聘任工作的通知》,通过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给全县18所学校幼儿园聘任了健康副校长;二是2024年8月新招1名心理健康教师,2024年8月17日组织全县各校园27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全市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线培训,提升心理健康兼职教师的业务知识,2024年遴选4名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的心理健康教师专项培训,扩大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三是2024年8月星火教学点已停止招生;渔亭幼儿园等3所学校3名超龄保安员已清退;经与黟县公安局会商,按照国家标准,为示范幼儿园、碧山小学配齐保安人员,目前全县21所校点共配备保安50名,其中专职保安38名,兼职保安12名。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短板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集中学习会上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且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核;二是每月15日前对全县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舆情)风险点进行分析摸排,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及个人;三是2024年8月23日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黟县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方案,深入7所学校检查“护苗”工作站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绿书签行动”、全民阅读和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等活动;四是在教育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学习省市县有关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2022年发生使用非涉密网络传输内部敏感信息事件的2名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巡察以来未发现使用非涉密网络传输内部敏感信息事件。
12.针对“推进‘无诈学校’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2025学年度学校反电诈工作清单、教职员工签订“反诈骗”个人责任承诺书、通过工作群转发反诈警示案例、宣传海报,巡察整改以来,被骗人数下降27.7%;二是将反电诈工作纳入《黟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和风腐败问题
(五)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13.针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和10月的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委教育工委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三是已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
14.针对“‘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5日教育工委书记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从严治党相关要求;二是11月29日,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专题会议上,班子成员向工委书记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并完成年末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2025年2月,教育工委4名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
1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工委会4名班子成员将“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廉政谈话内容对分管股室及联系学校的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二是2024年9月对局机关各股室进行党风廉政督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对教育工委班子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16.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受处分教师在全体教师会上做检讨,以案示警;二是端午、中秋、国庆、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廉洁自律通知4个;三是制定了《黟县教育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局机关工作人员共有12人次病事假,均按要求履行了审批手续;四是2024年9月对未报备的个人有关事项如购车、护照等进行了重新报备;五是2024年9月对未报备就出国旅游的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
(六) 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7.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黟县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是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召开的县委教育工委会议凡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相关派驻纪检组人员列席会议;三是10月12日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重新修订了《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七)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18.针对“违规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在教育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黟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县财行〔2020〕5号)》;二是2024年12月20日退还违规费用;三是2024年10月12日在教育工委会议修订《黟县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日常财务报销审核,确保支出规范。
19.针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在教育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黟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财监〔2018〕42号);二是2024年11月1日对3家监理单位进行约谈,要求他们切实做到认真履职;三是2024年6月11日在教育工委会议制订《黟县教育局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审批管理办法》,自巡察以来,财务报销审核财政资金42笔,相关人员均按财务规定签字,未发现财务支出不规范现象。
20.针对“非税收入未缴国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在教育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二是2024年9月12 日将存款利息上缴国库,并对2024年以来工会、食堂账户进行清查,未发现存款利息未上缴国库情况。
21.针对“固定资产失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县教育工委会研究制定《黟县教育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经核查,未发现便携式计算机使用者非工作需要放在家中使用现象;二是2024年10月9日收回被借到老年大学、退教协使用的2台便携式计算机;三是局机关办公室会同财务于2024的11月20日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清查结果账物一致,未发现固定资产使用不规范情况。
(八)项目工程建设不规范
22.针对“监理合同未签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7日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带领项目办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及相关程序;二是拟定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监理合同,以备在后续建筑安装工程实施过程中使用; 三是2024年11月11日分管领导约谈项目办工作人员,要求项目办今后一定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合同签订程序。
23.针对“建设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在教育局党支部集中学习会议上集中学习《黟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 2024年10月25日召集全县所有校(园)长,集中学习《黟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和《黟县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11月8日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他们认真学习项目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施工程序。11月以来对全县项目工程材料进行检查,未发现项目工程建设程序倒置问题。
24.针对“工程质量管理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召集全县所有校(园)长,集中学习《黟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和《黟县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11月1日对黟县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管理单位等14家单位进行约谈,要求他们切实做到认真履职; 2024年11月8日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他们认真学习项目工程管理的规定,规范施工日志填写,加强施工流程监管。11月以来对全县项目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均已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九)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5.针对“谋划工作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9日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制定2024年党员发展计划,并发展党员1名。
26.针对“议事决策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10月12日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重新修订了《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审计、巡察等重大事项列入议事内容。鉴于人事调整,2024年10月12日召开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事宜。自巡察反馈以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审批接收1名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工委会议均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
27.针对“重要事项未审核把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8日制定了《黟县教育系统廉洁审核办法》并认真执行;二是2024年4月以后廉洁审核“局纪委审核意见”由纪工办负责人签字确认,2024年5月公章已交教育局人事部门管理。
28.针对“指导学校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5年3月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深入学校参加并指导联系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二是两所学校党支部发展党员入党介绍人均参加会议,并且与会大多数党员都发表意见;三是洪星小学等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均按照组织部和县委教育工委要求和主题开展了“防溺水家访”“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2次。
29.针对“发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尤其注重学习“发文办理”相关内容;二是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发文审批,再未出现发文不规范问题。
(十)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4日集中学习会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5年2月26日县委教育工委召开巡察整改暨年度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直奔问题切中要害有辣味。2025年3月17日教育局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自我批评后,至少有2名党员对其开展批评,批评针对性强,红脸出汗。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十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是严格落实县委教育工委会议议事程序,自巡察以来共召开23次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班子成员均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发表意见,进行决策,规范了会议记录;三是教育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26107;邮编:245000;电子邮箱:576795175@163.com。
中共黟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