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理论学习有不足
1.针对“重要学习内容有缺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8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2022年在湖南、四川考察时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4年4月17日,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印发《中共黟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要论述纳入必学内容。三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山东、宁夏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二是2024年6月28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结合人社职能开展集中研讨1次,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1次。三是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共组织召开招聘会181场,进场求职30766人,达成意向1591人,发放各类政策宣讲资料700余份。城镇新增就业735人,完成率105%。
3.针对“学风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就学风不严谨问题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3名班子成员深刻检讨并重新撰写研讨材料,同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对3名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逐一审核。
(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有偏差
4.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生临企境”精准对接促就业活动,举办4场“入企探岗”,11场“直播带岗”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三级三方、局长走流程等方式,开展培训、就业创业等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开展培训。二是走访县内徽厨培训机构,鼓励徽厨培训机构尽快摸排参训人员开展2024年度徽菜师傅培训,走访各类企业20余家,引导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共4期235人,对参训人员逐个核实参保情况,符合参训条件235人,在培训班开班、结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场监督。三是2024年3月15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3月20日、4月8日分别对两位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进行全面审核排查,共清退45人。出台《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对2023年7月相关企业申报举办的岗前技能培训参训人员进行重新审核,14名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人员退回补贴资金。三是对2024年申请开班的所有参训学员逐项核实,6期263人均符合培训条件。四是2024年3月20日、4月8日分管领导分别对两位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针对“日常监督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违规发放的见习补贴;加强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走访8家机关事业单位、4家企业见习人员8人、5人均在相应岗位。二是核实2家企业培训情况,相关培训人员均符合培训条件,督促2家企业做好培训宣传。三是制定《黟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针对见习人员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2024年3月28日人才中心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培训监管不到位问题,2024年4月8日就业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7.针对“政策执行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逐条学习皖人社秘〔2021〕137号文件内容,日常持续学习相关政策,常学常新。二是28名企业退休职工均已按新政策执行。
8.针对“信息沟通机制不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对各乡镇经办人员开展城乡居保业务培训会共7批次,组织县社保经办机构人员集中学习工伤保险待遇政策。二是2024年4月2日印发《关于建立黟县参保人员死亡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规范各乡镇、县直单位对参保人员死亡情况的报送工作。2024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与医保就医购药人员数据比对2次,每月企业遗属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数据比对,均无死亡人员漏报。已追回59人实际冒领或重复领取的养老金、遗属补助、追回错发2人工伤保险待遇。三是分管领导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对当时业务操作过程、详细经过等情况的了解,共同完成整改。
(四)人事人才服务有差距
9.针对“等级晋升执行标准不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等级晋升执行标准不一问题,2024年3月15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3月26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等级晋升等各类聘用的执行标准和办理口径,按规定办理各类聘用215人次。
10.针对“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提升业务水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期26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3期205人。二是开展2024年度乡村工匠预申报工作,新增裘俊飞为我局推荐对象,推荐郑东为省级乡村工匠,积极为县内符合条件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江朝辉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汪桂宝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市级“徽厨”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全县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作专题会,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目前全县共有1205名专技人员,其中高级158人,占比13.1%。
11.针对“编外人员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统一管理的通知》和《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问题解答》,明确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召开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举措,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范有序进行。三是目前25家单位64人已由县桃花源人才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公安局123名编外人员实行工资代发,还有15家单位290人实行统一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弱项
12.针对“对根治欠薪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2024年4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一季度根治欠薪工作、6月1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根治欠薪工作。二是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安薪行动。三是2024年一季度对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欠薪线索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项目及装修装饰类工程项目,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力度。四是在清明、端午、国庆节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5次集中接访,现场共接待5批11人次,其中1批1人次欠薪现场调解成功,4批10人次涉及工程款纠纷及个人欠款问题已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3.针对“治欠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黟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分类处理工作指引》,2024年针对园区2家企业欠薪隐患问题向开发区发出《欠薪事项转办通知书》2份。二是对欠薪问题持续跟进,1起拖欠16人工资信访件,在黟县工作期间的工资已全部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为员工在江西工作期间产生,现部分员工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昌景黄铁路拖欠18人工资已支付;昌景黄、池黄铁路拖欠10人工资已支付。
14.针对“劳动保障执法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执法案卷整理的业务指导。二是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排查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及时将2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立案查处。三是对用人单位上报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严格审核,对有欠薪隐患的企业取消其A级评选资格,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六)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15.针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2023年度网络意识形态报告。二是健全机制,及时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了舆情处置预案,完善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台账,按要求做好2024年网络意识形态处置台账。
16.针对“保密工作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及时传达学习保密文件。二是规范保密标志,2024年3月2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建立涉密人员动态管理台账。三是2024年4月16日邀请保密局工作人员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学习培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17.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4月2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清单,通过更新领导班子和个人廉政风险点清单,进一步促进本单位职工正确履行职责,最大程度杜绝廉政风险的发生,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18.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不定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开展“一岗双责”谈话14人次。二是2024年3月15日主要领导对未认真开展廉政谈话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邀请县纪委同志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严肃纪律规矩。
19.针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抓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抓手。二是按期报送2023年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将派驻监督和机关日常督查发现问题纳入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三是主要领导对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严格把关,对报告抄袭现象严令禁止。
(八)项目实施有短板
20.针对“项目决算审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严格执行《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2024年5月13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黟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组织学习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决算审计制度,在今后的项目中抓好落实。
21.针对“工程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报账程序,加强对各环节的审核。二是及时学习财政、住建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2024年8月12日学习了《关于加强公共投资项目价款结算涉税事项监管的通知》,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对接税务、财政等部门,向涉及的两家单位发函,督促其退回多付的税金。
22.针对“合同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该合同相关专业性问题咨询律师意见,决定与第三方合同终止,由我局社保机构实地核查,杜绝同类问题发生。二是常态化开展培训学习,每周四开展“周周讲”,每月社保例会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经核实,有132人两次或两次以上申请补缴核查,至2022年末共计审计核查741人,付审计费超出合同约定金额已退回。四是自3月巡察反馈以来,5000元以上的费用预决算支出均经过党组研究。
(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3.针对“报销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报账材料严格把关,补充完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附件材料和说明。二是及时与会计结算中心对接,2024年事业单位招考等预借考务费均按借款登记,按往来款支出予以列支。三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24.针对“福利补助发放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发放给编外人员的值班费退回县纪委廉政账户。二是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黟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黟县党政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3次。三是制定完善了《人社局工会经费使用制度》、《关于规范局工会经费报销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5.针对“工资待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错发工资。二是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核查,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加强经办人员学习教育,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6.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和管理工作。二是对历年市级、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材料进行梳理,按要求录入人事人才管理系统,共录入市、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2家。三是加强对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印发《关于做好黟县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就业见习管理工作,规范见习基地申报流程。四是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7.针对“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宿村夜话、驻企走访”台账资料并及时更新。二是2024年4月24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学习教育。
28.针对“会风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会风会纪要求,各类会议记录均由专人负责,避免混开混记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十一)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29.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班子成员协调沟通,遇事有商量,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二是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14人次,强化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责任落实制度,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主要领导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
30.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岗位设置、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事项均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执行。三是2024年7月对局零星维修项目开展三家以上邀标,严格执行招投标等各项制度。
31.针对“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前充分酝酿,避免议而不决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制度,列席人员不参与表态发言。
(十三)党建责任制未落实落细
3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肃提出批评意见。在2024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二是2024年4月支部委员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制度。三是每月“主题党日”主题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并严格落实。
33.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学习,支委委员每月开展党务知识学习;规范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对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三是3名党员按规定补缴2022年党费,全体党员按规定缴纳2024年党费。
(十四)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短板
34.针对“请销假报备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黟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并严格执行,结合平时考核加强干部管理。二是3月份以来按规定向组织部门报备县管干部请假6人次、一般干部请假2人次。
35.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整理规范职级晋升人员档案9人次。二是在2024年5月何1名干部升三级调研员过程中,密切联系县委组织部,做好业务学习对接和档案报送。
36.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印发《黟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每月对干部考勤进行公示,利用“黟家人”小程序开展平时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在2023年度干部考核中推荐优秀年轻干部4人,1名干部选派至碧阳镇横岗村任第一书记。三是加大关怀力度,协调解决外地年轻干部租房问题。四是结合“一岗双责”谈话及日常谈心谈话,谋划干部传帮带方法,完成传帮带3人,1人作为第九批选派干部到泗溪村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五)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37.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3月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5次。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调度会9次,推进整改落实。
38.针对“整改工作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2024年4月份领导干部到信访局值班6人次。二是完善并落实信访办理制度,加大信访办理力度,3月以来处理12345热线106件、信访件10件。三是2024年4月3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论述,将信访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认真研究信访事项,自3月巡察反馈以来研究信访工作3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8108;邮编:245500;电子邮箱:757759251@qq.com。
中共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