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黟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开展全面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有欠缺
1.针对“跟进学习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1月8日,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月26日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部分章节、《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章节。三是4月29日印发《中共黟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专题纳入学习计划。四是7月8日上报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并开展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回头看”。
2.针对“深学细研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中共黟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讲话内容作为专题纳入学习计划。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3名同志围绕“防范化解财政金融(债务)风险”开展交流研讨。 截至9月2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交流研讨5次。三是聘请会计事务所分别进驻供农合、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开展2023年度专项审计;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担保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3.针对“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春节集中宣传月及6月处非宣传月活动,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2国家安全日等契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处非防非宣传活动。对全县移动用户发送处非宣传短信2次约10万条,朋友圈推送处非宣传视频8万余次,印发处非宣传折页3万份。二是4月16日,联合公安、市监开展全县寄卖行违规开展典当业务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名称和经营范围含寄卖、寄售、调剂等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签订《不违法经营承诺书》。经排查,未发现企业违规开展典当业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驻供农合、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开展2023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担保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是积极争取发行政府新增债券。五是今年以来,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无逾期债务发生。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4.针对“培育发展资本市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科商经局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摸排行动,上报了旺荣、尚义、桃源食品和鑫创光电四家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二是邀请北交所及省股交中心人员来黟考察,并对黄山市守拙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黟县徽黄京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黟县徽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上市辅导。
5.针对“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股、农业农村股和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等3个股室对外名称更改工作。二是3月25日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5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对机构改革的认识。三是已按照县委机构改革工作统一安排,上报《关于调整黟县财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请示》,进一步优化财政局机构编制事项。7月25日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调整县财政局机构编制的通知》(办字〔2024〕45号),明确县财政局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事项。
6.针对“‘三公’经费压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的通知》(黄政秘〔2023〕24号)精神,全年“三公”预算执行数较年初预算压减6%。二是印发《黟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的通知>的通知》(黟政秘〔2024〕9号),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成为新常态。预算执行中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因公出国(境)政策,坚持非必要事由不予办理。2024年1-8月,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5.48 %。
(三)项目资金监管有缺失。
7.针对“资金审核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根据《关于黟县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黟编字〔2022〕25号)精神,将黟县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黟县水源地保护中心)隶属关系由县财政局所属调整为县政府办所属。县财政局加强对新保中心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柯村镇乡村文化大舞台工程因施工过程中,对大舞台的结构和材质进行了部分变更调整,经柯村镇党委审批变更后超合同价支付。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资金已于3月27日收回财政专户,待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处置。三是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履行财政职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参与项目督查4次、参与项目验收22次,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30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针对“预算资金执行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黟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行总量控制和结余结转留用,2023年该资金专户期初余额为759.16万元,从县国库拨入资金300万元,共1059.16万元,截至8月底共兑现县级服务业奖励资金446.54万元。二是联合市、县供销社对5万亩优质粮油种加销一体化服务新建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0日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执行率100%。三是截至2024年4月26日,遗产地古建筑修复项目、文物保护项目执行率100%。县旅游宣传资金500万元项目回补当年垫付支出223万元,余额277万元上缴国库,执行率100%。四是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金执行率100%。
(四)监督执行财务制度有短板。
9.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审核管理,积极和部门单位联系,督促切实履行资产配置审批手续。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审批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非政府采购项目内控管理;严格履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程序,强化配后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高效处理投诉案件。建立裁决通道,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的投诉,2023年11月以来累计受理投诉案件2起。同时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合县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挂网前公平竞争性审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0.针对“监督管理镇村财务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农水局开展2023年四季度及2024年一季度乡镇财务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二是联合县农水局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培训,2024年5月27日—31日组织6名乡镇财政干部参加市级基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安排财监股对洪星乡、美溪乡开展乡镇财务监督检查抽查工作,未发现白条支付费用等违反财务制度问题。
11.针对“企业会计行业失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涉企资金进行全面摸排,以预算绩效评价为切入点,选取2023年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5个涉企项目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截至6月18日,已完成5户企业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个。截至9月9日已督促指导整改到位。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企业49户。三是在财政检查和绩效评价期间对相关企业会计人员开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宣传和业务指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五)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
12.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二是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黟县财政局党组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三是3月下旬、9月上旬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及联系乡镇财政所,结合股室职能和岗位风险点,认真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四是3月下旬已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目录。五是5月21日对“一岗双责”谈话内容相同或张冠李戴的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六)执行内控制度不严。
13.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7日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2024年度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专家辅导视频讲座。二是严格按要求设置了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单独核算每笔项目资金。三是5月29日已将财政所社保、公积金、交通补贴等预算指标调剂到局机关,归集局机关统一核算。四是8月底前,已完成2023年度财政预算改革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4.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4日,已将工会活动超标款上缴到县纪委廉政账户。 6月14日,已将代单位慰问职工直系亲属住院慰问款由行政账户调整至工会账户列支。二是强化工会支出审批程序。参照《黟县财政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局工会主席根据工会经费标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支出;单笔支出1000元及以上的,由局工会主席根据工会经费标准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核签后再支出。三是5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黟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工会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四是已对2022年以来发生的工会支出进行了一次梳理自查,未发现超标支出。
15.针对“非税收入未缴国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将2019年7月至2023年3月县财政系统工会银行存款利息、2023年2-4季度工会账户利息缴入国库。二是将废品处置收入缴入国库。 三是2024年1月18日将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的4笔待查收入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并于2月28日将上述资金划缴县国库。四是5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对非税工作的认识,严格按条例组织开展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16.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5月28日印发《黟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巡视巡察整改、审计、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议事规则内容。三是7月25日印发《关于调整黟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对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
17.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黟县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题研究程序。截至9月6日,召开党组会17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66个,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18.针对“局文件代替党组发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公文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流程。截至9月12日,局党组发文23个。
(八)支部工作质量不高。
19.针对“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提升支部工作质量。二是支部换届时将严格按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进行。
20.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1月24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支委会组织生活会,会上5名支部委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了支部委员会及支委个人整改清单。1月下旬,各党小组已按县直机关工委要求,认真组织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各党小组长对所在党小组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
2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1月26日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采取民主评议、日常管理积分和组织评定的方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并经支委会研究确定。
(九)党员干部管理偏松软。
22.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截至9月12日,共有15人进行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局党组统一管理一般干部护照(港澳通行证)27本。三是安排2人负责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和一般干部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并每月在系统工作群中进行工作提示。四是对买房买车事项未向县委组织部和党组报告、护照未交党组统一管理等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3.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日常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内部管理制度,办公室安排1人负责每日考勤工作。二是每月在财政系统QQ群发出有关请假审批报备流程相关内容的工作提示。三是截至9月12日,所有请假干部均按程序进行了报备。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巡察整改边改边犯
24.针对“巡察整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印发《黟县财政局党支部在职党员与退休干部党员结对联系制度》,采取一对一方式实行在职党员帮扶联系退休干部党员,2024年以来向退休干部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20次;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及退休干部党员参观县党群服务中心和县纪委监委廉洁文化教育展示馆。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发言、心得体会等材料的审核把关,截至9月2日,已开展集体研讨5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17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对照、主动认领,扎实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三是5月21日,主要领导对心得体会和网络抄袭等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一)审计指出问题未见底清零
25.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未见底清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会商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直街车库2间、直街平房3间的移交工作。5月16日办理直街车库2间、直街平房3间、国资局大楼、红旗财政所宿舍车库等资产的下账工作。二是9月上旬下发《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局机关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2517;邮编:245500;电子邮箱:yixianczj@163.com。
中共黟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