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住建局党组关于黟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17 14:40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717日至91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黟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7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1. 针对学思领悟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学课题,2023年11月份以来,已学习相关内容4次。二是结合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内容,并于2023年11月24日开展了交流研讨。三是2023年12月21日制定印发了《县住建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 针对推深做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月1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城建领域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加大施工项目现场监管频次。2023年11月以来,累计监管12次,组织专业人士对2个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三是2023年12月21日印发了《黟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养护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并严格执行。

(二)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

3. 针对主管监管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绿化方面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必学课题纳入学习内容,并多次在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针对履行绿化主管监管责任不够问题,2023年12月24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对城区居民区、机关单位等公共场所绿化管护责任区进行摸排确权并登记造册,印发《关于明确城区绿化管护责任的通知》,加强对有关单位绿化管护工作的指导,并对农商行和泰和2个小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了抽查四是2023年12月21日制定和完善了《黟县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养护管理工作若干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   

4. 针对业主单位执行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12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黟县桃源路附属提升改造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拟定解决办法二是20231222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解读培训20231229日对住建、文旅体、国投、开发区、徽黄等绿化项目单位进行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业务培训三是2024120日修订完善《黟县市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园林绿化的日常考核监督,强化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和扣费惩罚。

推动专项整治不够有力

5.针对“查摆自查问题不精准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碧阳大道改造项目存在的7个问题,2024年1月24日召开碧阳大道改造项目问题研究整改会,落实整改工作二是2017年以来34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重新梳理,查找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三是2023年12月22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12月29日对文旅体、国投、开发区、徽黄等绿化项目单位进行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业务培训;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22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南昌城市体检工作培训、淮北雨污水管网技术提升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针对碧阳大道改造项目发现的问题,2024年1月21日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四)业主单位廉洁风险意识不高

6.针对“未严格执行《黟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存在项目拆分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黟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熟练掌握项目前期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2023年12月29日对文旅体、国投等绿化项目单位进行绿化施工和养护管理业务培训2023年12月13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南昌城市体检工作培训、淮北雨污水管网技术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干部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12月22日,召开住建局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加强警示案例通报学习,从思想上绷紧廉政风险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7.针对“县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日常监督不到位,参与项目研究、现场督查和竣工验收次数少,有效监督手段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要求,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2023年以来纪检组已列席局党组会议10次,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报纪检组备案。二是202414日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古城消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验收、2024124日邀请纪检组参加黟县城区管网检测及清淤采购项目和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验收。

(六)招标采购不规范

8.针对“借壳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黟县城区公园及绿化管护项目,中标单位借用其他有绿化工程资质的企业进行投标”问题查找原因,说明了情况。二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梳理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项目服务需求,完善招标方案。2023年实施城区环卫保洁和园林绿化养护一体化市场运作,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程序经党组会讨论实施。

9.针对“规避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将横岗、五里转盘绿化工程直接发包给同一家公司问题查找原因加以整改。二是分别于20231222日、20231229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园林绿化施工和管理养护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三是修订完善《黟县城市园林和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印发《关于印发黟县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养护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黟县城区绿化管护的通知》,加强对园林绿化的日常考核监督四是2023122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七)工程项目监管不力

10.针对“施工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2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学习培训二是及时对黟县城区公园及绿化管护、黟县滨河景观带提升改造工程等涉嫌存在转包分包现象进行核实调查处理,经查,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三是坚持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与县发改、财政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项目立项、预审、设计、招标等阶段积极主动与县发改委、县规局等部门协作严格把控项目管理。

(八)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11.针对“建设单位未建立绿化项目管护机制,项目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进行梳理,查找原因,加以整改。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绿化管护机制,完善了《黟县城市园林和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并加强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经与财政部门积极对接,并向县政府汇报,适当提高费用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新一轮管护工作经费由3.5元/平方米提高到4.5元/平方米,每月经考核后按时拨付养护经费,做好经费保障。

(九)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2.针对“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绿化零星施工项目费用进行梳理,查找原因,加以整改。二是强化项目招投标、财经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培训会;2023年12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按照《黟县市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2023年11月对西递大道、沿河东路绿化补植等零星施工项目进行了及时验收,并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三是2023年12月21日印发了《黟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养护管理若干制度(试行)的通知》,并严格执行。

1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出具县住建局黟县滨河景观带二期绿化管护工程项目2020年下半年管护费用发票二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进行了学习,掌握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三是2023年12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4.针对“工程管理人员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资料不全”问题安排专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找问题加以整改。二是2023年12月,制定了《黟县住建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三是针对“县城区公园及绿化管护项目的监管养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存在未参加考核情况下在考核打分表中签字”问题,相关责任人2024年1月23日局党组会上作出书面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十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15.针对“项目先施工后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城区绿化零星管护工程先施工后研究问题查找原因,加以整改。二是2023年12月11日,局党组修订完善了《中共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工作制度》,并在2024年1月18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了专门学习。三是2024年1月对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对2017年以来绿化工程等项目上会研究情况开展自查。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6.针对“县住建局项目档案资料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住建局“项目档案资料混乱”问题,安排一名专人项目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二是2023年12月11日,局党组制定了《黟县住建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1月21日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警醒谈话,要求他们进一步加强项目档案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5522166;邮政信箱: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碧阳大道90号住建局,邮编:245500;电子邮箱:423590488@qq.com

 

 

中共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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