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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一书一单”深化巡察标本兼治

发布日期:2024-10-08 17:35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十五届县委第轮巡察发现你单位所属3个事业单位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根据书记专题会精神,建议你单位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控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深入剖析原因,切实把问题改到位。”今年9月份,黟县县委巡察办向县卫健委党组发出一份《巡察建议书》。

十五届县委以来,该县坚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着力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专项治理、推进整改上下功夫,推动实现巡察“标本兼治”。

集中研判溯根源。全面梳理“一书一治”工作法,建立“‘1+3+N’以巡促治”长效整改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规范巡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试行)》,采取组内梳理组办会商集体审议三步走模式,紧扣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的易发点和多发点,按照问题轻重、涉及面大小,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或问题事项交办单。十五届县委以来,共针对编外人员监管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向13家单位交办问题20项、制发巡察建议书7份。

跟踪督办强落实。建议书、交办单当面送达,明确办理时限,双方领导签字确认,并抄送分管县领导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四项监督”联动作用,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县纪委每月重点监督检查清单,适时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9次、督促提醒12次、提出意见建议17督促被建议单位深入反思、剖析根源推动巡察建议书和问题事项交办单全面落实到位。

闭环管理见实效。每轮开展巡察整改评估时,同步检查巡察建议书及问题事项交办单的办理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下一轮巡察监督重点和县委年度党建考核巡察工作评分重要指标,持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截至目前,该县已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和问题事项交办单开展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住房保障政策执行等专项治理14次,推动建章立制18项,追责问责1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7.12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深化‘1+3+N’以巡促治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用好‘一书一单’,即《巡察建议书》和《问题事项交办单》,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