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办“八联动”一体推进巡察提质提效
“这轮巡察有巡察办的同志全程指导,参与巡察组所有疑难问题和巡察报告初稿讨论,补齐了我们的弱项和短板……”这是黟县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对该县巡察机构组办“一体化”建设的由衷感慨。
为充分整合组办资源、发挥协同作战优势、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黟县县委巡察机构围绕巡察六大关键环节,建立八项联合互动机制,打破巡察组与巡察办界限,将组办“一体化”建设贯穿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联合做足巡前准备。建立健全组办会商机制,制定《巡前准备工作清单》,由组办一体落实,共同研究拟定每轮巡察对象、抽调干部人选、巡察任务分工、巡察监督重点、巡前情况通报部门及通报重点,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收集巡前信息、建立问题清单。
联合组织学习培训。建立组办例会制度,每月召开2次集中学习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及计划安排。注重巡前培训,由巡察办和巡察组干部共同承担授课任务,巡察办重点讲理论和工作流程,巡察组重点教业务和工作方法。
联合开展支部活动。搭建组办融合发展平台,坚持党建引领巡察工作发展,组织巡察机构党支部、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开展创城、乡村振兴、革命传统教育、经典诵读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增进组办干部沟通交流、提升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
联合推进驻点巡察。建立驻组联络机制,每个巡察组安排1名巡察办干部担任驻组联络员,负责做好驻点巡察期间的沟通协调、联络服务、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共同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解决巡察中遇到的问题,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巡察工作全过程。
联合打磨巡察报告。建立组办联席会议机制,驻组联络员参与巡察组初稿讨论、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每轮驻点结束后,召开巡察办与巡察组联席会议,共同对巡察报告及问题底稿再“把脉问诊”,确保每一份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联合反馈巡察意见。落实巡察意见双反馈制度,由组办共同制定巡察意见反馈方案,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又向被巡察单位分管或联系县领导反馈,邀请分管或联系县领导出席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增加整改的严肃性、权威性。
联合实施集中审核。制定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意见,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开展“集中会审”,巡察办在组建会审组时,将巡察组纳入其中,参加会审会议、查阅台账资料,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介绍巡察有关情况、向会审组提供审核意见。
联合督查整改情况 。依托“2+1”联审联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实地督查检查,巡察组深入被巡察单位了解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巡察发现问题对账销号情况,协助巡察办汇总分析整改综合情况,共同发挥巡察机构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统筹督促责任。
“八联动”机制建立以来,该县县委巡察机构召开集中学习暨工作例会36次,召开会商、联席会议34次,组织支部共建活动7次,开展会审、督查15次,巡察反馈问题2094个、移交问题线索108件,完成巡察问题整改2085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9.5 %以上,巡察质量逐步提升。该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我们将继续完善组办协调沟通合作机制,促进组办深度融合,共同履行好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