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督查
7月4日至7月5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查组深入碧阳镇钟山村隔离点、黟山电影院新冠疫苗接种点、县政务中心公安办事大厅、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碧阳宏村等四个基层派出所,对公安机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询问了各单位及驻点民警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检查了各单位外来人员落实扫码、测量体温、登记资料台账,了解了各单位督促辖区内宾馆、酒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等。
针对个别单位民辅警存在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台账资料不全等情况,督查组当场责令整改。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外来办事人员“扫码+测温+登记”准入管理规定;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民辅警及工作人员做好执勤期间和日常生活疫情防控,提升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