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开展往来款项核查清理
为强化往来款项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县“三举措”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
落实职能责任促规范。县纪委督促职能部门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2次,印发《关于开展往来款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牵头核查清理2022年7月31日前会计账户上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包括暂存款、暂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包括个人向单位借用尚未归还的借款。
压实主体责任促精准。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单位及时成立清理往来款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工作,对各种往来款和个人尚未归还借款逐一列明数额、事由、批准人等,分类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制定清理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逐笔落实到位。
履行监督责任促质效。县纪委开展往来款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督查2次,督促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发生,规范审批手续,完善核对催收制度,防止往来款沉积;同时建立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7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