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推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2-09-23 10:13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请问你单位有没有召开会议研究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情况怎样?对发现问题是如何整改的……”。近日,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县民政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时强调,“要进一步转作风、优服务、促落实,坚决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针对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中的偏差问题,黟县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列清单明责任。制定《黟县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清单式列出民政、财政和人社等7家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重点任务。印发《纪检监察组织配合督促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清单》,列出五个方面21项具体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职能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强督导压责任。聚焦《配合督促重点工作清单》,充分运用“室组地”+巡察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提醒督促、发函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督导3次,重点督促财政局排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民政局排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时掌握职能部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

重整改提质效。坚持优先办理、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原则,对市纪委监委移交的1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对问题背后是否存在腐败及作风问题进行核查,并责成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坚持举一反三,督促民政、人社、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发现的14个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