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明司法行政身份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日期:2021-04-23 11:41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近日,黟县司法局将基层司法所执勤摩托车喷涂统一标识,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黟县司法”“司法行政”,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乡村道路上悄然出现一批身穿“马甲”的摩托车。“以前摩托车没有统一标识,不易引起关注,现在喷上这些字,就好比给自己加上了紧箍咒,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也让我们明确知道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身份,给了我们极大的踏实感。”受访市民普遍对这一制度点赞。

黟县司法局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及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将执勤摩托车喷涂统一标识,同时制定《黟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执勤摩托车使用整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勤摩托车使用管理,亮明司法行政身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干警使用车辆“八小时以内”由县司法局管理、“八小时以外”由社会监督的格局,有效避免了公车私用、滥用的情形,充分展示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心,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爱民、亲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