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廉洁的“王青菜”
太和县城西关原有一座“尚书墓”,1958 年,因城市扩建被拆除,现仍有一条街道叫“王布政街”,是为了纪念明朝时曾在四川任过布政使,后官至刑部尚书的王质而命名的。王质,字孟瑾,祖籍山东莘县,北宋丞相王旦的后裔,后择居颍州太和。他在永乐年间由乡举为训导,先后担任云南道监察御史、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山东右布政使户部右侍郎、刑部尚书等官职。《阜阳地区志》、《阜阳地区历史人物》、《阜阳古今名人》均对王质有记载。
王质任云南道监察御史三年,因丧父回太和守孝。同僚巡按( 明代派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巡按御史品级虽低,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 至太和,见王质家境贫寒,令知县馈送绢帛、米面和肉食,作为挽奠礼品。王质则婉言谢绝,认为“这些东西都是家乡民众的脂膏”,力辞不受。
王质在任四川布政司右参政时,勤政爱民,自奉俭约,不忘耕种传统,亲自在四川布政司署衙内的闲荒地上开辟菜园,种植青菜,日常生活多以蔬菜为主要副食。“晨昏一蔬,未常有厌”,数十年如一日,难能可贵,当地人民深为其廉洁所感动,赞颂为“王青菜”。
正统三年,王质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当时济南近郊经常有虎患伤人,百姓谈虎色变,惊恐不安。王质立即遣人操强弩捕治,三日内就捕获猛虎17 只,很快平息了虎患,深受群众欢迎。济南狱中有长押重囚七人,内有三人称冤,质核查后,将三人开释。六年(1441)擢户部右侍郎,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后调任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遇福建宝峰银场发生重大盗窃案件,王质奉旨日夜兼程前往调查,船至苏州时,患了疾病,属下建议靠岸停船请医生诊治,但他认为重任在身,仍然坚持继续前进,抵达杭州时不幸病故。
明朝史学大师万斯同有一部名为《明乐府》奇书,该书奇在以民歌形式写明史,66 件事概括整个明代的全貌,66 篇中有 10 篇写的是一贫如洗的清官廉吏,全是栩栩如生的正面形象。其中就有赞美王质的《青菜王》:“天下何人咬菜根,菜根之味胜八珍。仕宦纷纷厌梁肉,岂知菜根更宜人!官至尚书惟食菜,清贫谁与公为辈?世上谁嫌肉食鄙,究竟谁知菜味贵 ? 何况为官求肉食,不顾民间有菜色。民有菜色官不知,官有肉味民岂知 ? 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 ?”此诗结尾呼吁“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意思是说大臣能俭朴些,挨饿的饥民就少了。
青菜作为普通素菜,最能体现食用者的清苦。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封建社会,王质官至刑部尚书,一生能在生活上淡泊如水,以常食青菜为乐,廉洁俭朴为荣,比之那些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的官宦们,其精神境界何止天壤之别。“青菜王”王质廉洁自律、克勤克俭的品格永远值得人们学习敬仰。尤其是在今天,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之时,重温古代清官王质的事迹,对树立正确的从政观和廉洁节俭意识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