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钟长鸣”
“被告人俞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12月28日上午,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俞某某受贿案在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作为黟县近年来被查处的市管干部,俞某某案的庭审备受关注。黟县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人社局等俞某某曾任职过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30余人赴现场旁听庭审,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经过1个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庭审环节,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俞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在陈述环节,俞某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悔恨不已:“虽然我曾为党的事业做出过贡献,也得到过组织的认可和荣誉,但因为缺乏对纪法的敬畏之心,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被告人俞某某悔恨的泪水令在场的每一名旁听人员都唏嘘不已,深刻感受到了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内心受到强烈的触动。
“看着昔日的领导和同事坐在审判席上陈述所犯下的罪行,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我深刻感受到了荣誉光环不是任性的资本,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心存侥幸”“通过此次旁听活动,我深切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纵容贪欲的巨大危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旁听庭审的干部纷纷表示。
近年来,为深化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黟县纪委监委把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作为以案示警常态化举措之一,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促使旁听人员以案为鉴、自我反思、深刻警醒,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常态化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引导党员敬畏纪法、尊崇纪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