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聘请 搭建平台 着力发挥特约监督员作用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黟县监察委员会在2020年3月和2022年4月分别聘请了第一届和第二届特约监察员,主动引入并接受外部监督,有力拓宽了监督途径。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先。县监委结合实际,围绕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职责、履职保障等,2019年8月就制定了《黟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保障和促进特约监察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确定县纪委组织部作为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筹组织和服务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收集掌握特约监察员工作情况,回复反映意见办理。
二是坚持择优选聘。2020年以来,县监委采取单位推荐、个人同意、县监委审核和会议研定的方式先后从社会各界公信人士中聘请了第一届12名、第二届10名特约监察员。22名特监察员当中,市政协委员1名、县人大代表8名,县政协委员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2名;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群众13名,中共党员9名,均为我县农业、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优秀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县监委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加强特约监察员学习培训,向特约监察员赠阅《江淮风纪》达200余册,每年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我委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参观党风廉政教育馆及谈话活动场所等“特约监察员走进监委”活动,有力促进了特约监察员知晓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基本知识和近距离全方位了解监察机关。
四是积极开展监督。县监委每年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安排部署特约监察开展监督工作。先后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2次县纪委全会,向特约监察员征求县纪委全会报告和县纪委换届工作报告、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5次,组织特约监察员参加全县作风专项监督检查2次,推动特约监察员主动融入到县监委的工作中。
下一步,黟县监察委员会将着重在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搭建更多的平台和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探索出新的方式、新的途径,推动监察机关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