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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日期:2023-03-03 16:29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监督指导为抓手”,紧扣工作流程、职责权限,严把案件审理关,着力提升审理水平,保障案件质量。

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实践锻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参加集体培训、支部学习、挂职锻炼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审理业务工作专业强的特点,组织审理业务培训,及时学习传达《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增加基层纪检干部的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积极参加市纪委审理室的“以案代训”,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向市纪委行家里手请教学习,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严格按照案件质量标准,从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主动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打破“书面审”的局限,了解审查调查对案件的直观判断和感受,全面掌握案件卷宗材料外的“活情况”;及时与司法机关对接,了解被调查人的思想、态度变化,掌握案件诉讼进展以及事实证据认定情况。在收到司法机关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开庭信息、裁判文书等,及时告知案件承办部门。

开展自查互评,加强帮扶指导。县本级每个案件办结,逐卷、逐页、逐项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销号整改,强化案件承办人责任意识,在改进工作中提高办案质效,将自查整改标准中的要求运用到实际办案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和检查,年中审理室会同纪检室、案管室业务人员以及抽调的乡镇纪检工作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上一年度乡镇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通过现场反馈、集中座谈的形式反馈存在的问题。年末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进行答疑解惑、经验交流,2022年度检查发现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15个,督促立行立改。重视“乡案县审”工作,及时对乡镇纪委上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审核把关职能,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在案件县审过程中探讨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