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案件审理关 当好案件质量“守门员”
县纪委监委紧扣工作流程、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坚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以监督指导为抓手”,严把案件审理关,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强化政治思维。在案件审理中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放在首要位置,从讲政治的高度进行审核处理;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与各环节,自觉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从规范案件受理、严格证据审查、强化工作责任方面,保障案件审核质量和处理效果。
强化业务指导。对案件承办部门在实体、程序、文书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案件审理阅卷清单,及时进行反馈,从“入口”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完善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范评查程序、细化质量评定标准,每年上半年对上一年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采取交叉互查方式,以查促改,促进全县案件审理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强化学习培训。采取讲座授课、以案代训、体会交流等方式,及时学习党纪政务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懂、弄通、会用”,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审案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不断加大对审理工作力量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特别是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指导,提高审理人员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促进基层查办案件规范化,保障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