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助力精准监督执纪
细化采集要素,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将廉政档案建档内容细化为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等13个方面,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调取科级干部名单、任免审批表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资料;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科级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理有关材料;各纪检监察室负责督促科级干部所在单位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备,确保廉政档案信息库数据实时更新。
强化专人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安全。建立健全专人管理、档随人移、定期报备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电子廉政档案信息库的管理。全县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建设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建设由委机关组织部负责,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建设由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负责。加强对廉政档案建设具体经办人员的管理,杜绝瞒报、不报、泄密、弄虚作假等行为。
实化结果运用,确保作用充分发挥。强化廉政档案在党风廉政审核中的运用,对拟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快速准确客观作出评价;强化廉政档案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的运用,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岗位风险点,进行有效提醒;强化廉政档案在廉政教育中的运用,依托廉政档案威慑力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意识。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608名科级干部、75名纪检监察干部、2488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以及8个乡镇、81个县直单位的廉政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