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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

发布日期:2021-06-25 11:38信息来源:黟县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2021年以来,黟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严管厚爱并举,强化日常监督,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着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3人次,同比增长24%。其中,第一种形态73人次,第二种形态15人次,第三种形态1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

1-6月共受理反映问题线索84件,已处置78件,给予组织措施41人。按照线索处置方式分类,谈话函询11件次,初步核实41件次,了结90件次,拟立案40件次。

 

1-6月共立案29件,结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党内警告10人次、严重警告4人次、开除党籍4人次,撤职1人次、开除3人次。